首页 资讯 正文

35天,棘手的搬迁难题解决了

体育正文 75 0

35天,棘手的搬迁难题解决了

35天,棘手的搬迁难题解决了

图为2025年4月12日(rì),浙江省衢州(qúzhōu)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蒋建飞(左)深入企业了解案件相关情况。 姚晴佩 摄 “征收任务终于(zhōngyú)能按计划推进,感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棘手的搬迁难题。”4月30日,在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蒋建飞(jiǎngjiànfēi)的主持下,某新材料公司与食品(shípǐn)公司签署调解协议,这起(zhèqǐ)困扰多方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35天内成功实现案结事了。 时间回到2023年,某新材料公司承租某工业厂房后,将部分闲置区域转租给食品公司使用,租期(zūqī)约定至2026年。2025年初,因城市规划需要,该地块(dìkuài)被列入征收范围,房屋所有权人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(jiěchúquán),要求承租方限期腾退。此时(cǐshí),次承租人拒不搬迁导致新材料公司面临违约(wéiyuē)风险,某新材料公司遂于2025年3月25日诉至(sùzhì)衢州智造新城法院。 经研判案卷,蒋建飞发现本案涉及“所有权人—承租人—次承租人”三重(sānchóng)法律(fǎlǜ)关系,权利义务关系复杂。若按常规(chángguī)程序审理,腾退期限可能被延误,不仅所有权人将损失按期搬迁奖励金,次承租人也将面临强制搬迁,更会影响区域重点项目的(de)推进进度(jìndù)。法院当即启动涉企纠纷快速响应机制。 4月12日首次(shǒucì)现场勘查时,当蒋建飞踏入昏暗的厂房,走廊深处传来食品公司负责人杨某的诉苦:“蒋法官您看,现在停水停电,黑灯瞎火(hēidēngxiāhuǒ),连(lián)货品清点都困难,洗手间也被锁了……” 闻讯赶来的新材料公司负责人王某立即反驳(fǎnbó):“我们停水停电合理合法,请蒋法官(fǎguān)评评理……” 面对双方围绕履约过错、损失金额等争议焦点的激烈争执,蒋建飞带领团队全面勘查生产(shēngchǎn)车间及仓储区域(qūyù),了解土地实际使用情况,厘清原告的合同解除诉求与被告(bèigào)的损失赔偿主张,随即敲定三日后开展(kāizhǎn)“面对面”调解。 4月15日,在企业社区服务中心的联合调解(tiáojiě)现场,蒋建飞协同企业社区干部、商会调解员进行调解。调解一开始,杨某即提出70万元(wànyuán)搬迁补偿要求,而王某以(mǒuyǐ)“食品仓储搬迁简便(jiǎnbiàn)”为由坚决拒绝。眼看双方僵持不下,调解团队果断转为“背对背”调解模式。 “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(zhēngshōu)与补偿(bǔcháng)条例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,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(suǒyǒuquán)人也就是业主(yèzhǔ),补偿范围包括停产停业损失。承租户能否获得该(gāi)补偿,取决于租赁合同约定,如果合同未明确,承租户通常无权直接主张,而你作为次承租人,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搬迁补偿的条款。” 蒋建飞结合相关条例,向双方阐释(chǎnshì)补偿政策(zhèngcè)与次承租人权益保护条款。调解(tiáojiě)团队从法理阐释、园区发展多维度展开劝说,但首次调解仍因补偿金额分歧未果。 “破解僵局的关键在于补偿金合理性问题。”复盘会上,商会调解员(tiáojiěyuán)提出“同业示范调解”方案(fāngàn)。4月20日的第二次调解中,特邀刚完成搬迁的企业(qǐyè)负责人李某“现身说法”,“起初我们也(yě)觉得补偿不合理,但法官向我解释相关法律规定,企业社区也向我讲解补偿标准,我们这类型的企业是不在补偿范围内(nèi)的……” 蒋建飞补充道:“根据相关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和仓储型(xíng)承租户(hù)的特殊性,仓储业务因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(jīngyíng),比如:制造、销售,所以,根据地方规定是在‘停产停业损失’补偿范围外。” 与此同时,商会调解员正与承租户王某恳谈(kěntán):“你(nǐ)的生意面向国际市场,站位高、眼光长远,不能因为这点纠纷闹心,能退则退,能让就让一步(yībù)……” 在“同业经验分享+阶梯式调解(tiáojiě)方案”的作用下,双方态度(tàidù)逐渐松动。调解团队趁热打铁,协调房屋所有权人参与(cānyù)调解,并同步对接征收主管部门核实补偿标准。经过三个小时拉锯协商,双方最终达成“租金减免+分期补偿+限期(xiànqī)腾退”的解决方案。当蒋建飞再次回访时,灯火通明的厂房里,杨某(yángmǒu)正指挥员工有序打包:“场地找(zhǎo)好了,下个月保证清空!” “商人事商人解,我们以府院联动为制度支撑,依托商会组织在行业规则、商事惯例等方面的专业调解优势,通过同行业示范调解模式(móshì)推动纠纷柔性化解。”蒋建飞介绍,该案从立案到1481平方米厂房完成交付验收仅用时35天(tiān),既避免所有权人损失按期搬迁奖励,又为次承租人(chéngzūrén)争取(zhēngqǔ)合理补偿,更保障(bǎozhàng)城市迭代升级进程,实现“一案护三益”的共赢效果(xiàoguǒ)。 来源: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报·2版 作者(zuòzhě):姚晴佩 詹晓芳 责任编辑(zérènbiānjí):屠少萌|联系电话:(010)67550734 | 电子邮箱(diànziyóuxiāng):pinglun@rmfyb.cn
35天,棘手的搬迁难题解决了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