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资讯 正文

江西三地领导干部职务调整

体育正文 74 0

江西三地领导干部职务调整

江西三地领导干部职务调整

周金辉同志(tóngzhì)任市政府副秘书长;

郭桂彬(guōguìbīn)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
齐 鸣同志(tóngzhì)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,免去(miǎnqù)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;

周芹竹同志任市公安局情报(qíngbào)指挥中心政委;

傅 京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(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(guǎnlǐ)办公室)支队长,免去其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(zhíwù);

赵光明(guāngmíng)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(ānquán)保卫支队(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)政委,免去其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职务;

段光志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,免去(miǎnqù)其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(zhèngwěi)职务;

刘 健同志任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(gōngānjú)治安管理支队政委,免去其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长职务;

丁用兵同志任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(zhīduì)支队长,免去其市公安局教育训练支队政委(zhèngwěi)职务;

丁应军同志任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政委(zhèngwěi),免去其市公安局巡逻(xúnluó)警察支队政委职务;

刘 俊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(wǎngluòānquán)保卫支队支队长,免去(miǎnqù)其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;

田贤平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政委(zhèngwěi),免去其市(qíshì)公安局水上分局政委职务;

龚 健同志(tóngzhì)任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支队长;

免去江任发的市公安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职务;

免去程(chéng) 俊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
免去(miǎnqù)周 英同志的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局长职务;

免去梅国煌同志的市公安局濂(lián)溪区分局局长职务;

免去林晓波同志的市公安局濂溪区分局(fēnjú)政委职务;

免去刘 强同志的(de)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局长职务;

免去(miǎnqù)邓 智同志的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政委职务;

免去王 华同志的市公安局八里湖新区分局局长(jújúzhǎng)职务;

免去肖 鹏同志的市公安局八里湖(hú)新区分局政委职务;

免去柯瑞海同志的市公安局庐山西海(xīhǎi)分局局长职务;

免去邱志峰同志的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政委(zhèngwěi)职务;

免去桂林波同志的市公安局教育训练(xùnliàn)支队支队长职务;

免去(miǎnqù)刘伟东同志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政委职务;

免去(miǎnqù)左学松同志的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;

免去淦克松(kèsōng)同志的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政委职务;

免去彭 坚同志的市公安局机动(jīdòng)支队支队长职务;

免去(miǎnqù)王 洪同志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;

免去郑光明同志(tóngzhì)的九江职业大学工会主席职务;

免去黄 海同志的九江职业大学教学设备管理中心主任职务(zhíwù)。

方宇同志任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(gōngzuò)的副局长(fùjúzhǎng),其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;

姚卫民同志任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(试用期一年);

刘建良同志任市(rènshì)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;

李祝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(zhīduìzhǎng);

俞(yú)发根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(试用期一年);

李秋林同志(tóngzhì)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;
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屹萍同志试用期满,经考察合格,正式(zhèngshì)任职,任职时间从2024年2月(yuè)起计算。

孙飞武同志的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副局长职务;

何军同志(tóngzhì)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,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因机构改革(gǎigé)自然免除;

刘波同志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(fù)主任职务。

因机构(jīgòu)改革,杨成(yángchéng)同志的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、张雪松同志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职务、甘海菠同志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职务、周若愚(zhōuruòyú)同志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。
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
刘丹丹同志任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(míngshèngqū)管理委员会主任;

龙元勇同志任市政府住房保障中心(zhōngxīn)主任,免去其市农业农村(nóngcūn)局副局长职务;

苏生春同志(tóngzhì)兼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;

项晓军同志挂任市人民(rénmín)医院副院长(挂职一年)。

陈雪峰、饶南山、刘振坤同志(tóngzhì)试用期满,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,任职时间从2024年(nián)3月起计算。

魏青松同志挂任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(fù)主任职务;

刘克波同志的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(zhǔrèn)职务;

罗小京同志的市生态文明办(wénmíngbàn)(市昌铜办)专职副主任职务;

顾丽丽、何丁文同志挂任的市(shì)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;

张爱生同志(tóngzhì)的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
江西三地领导干部职务调整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